江苏鑫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发挥地勘单位的行业优势,提高地勘单位参与市场的竞争力,1996年8月8日,由江苏有色地质勘查局第六队(江苏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前身),自然人李卫民、翟东兴、任武行共同出资人民币50万元组建成立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矿产技术开发,矿产品销售。
2007年9月5日,经股权转让协议,翟东兴、李卫民、任武行将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即成为江苏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法人独资企业。
为了进一步增加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矿产技术开发力度,2008年5月13日,经六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2008年5月23日,洛阳市工商局核准备案。2008年7月,鑫地公司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丙级资质。2011年6月1日,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在唐山市路北区金水东路16号鑫地大厦1608会议室召开会议,队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经与会人员讨论,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名称由洛阳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鑫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同意公司经营地址由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50号院1号楼变更为路北区金水东路16号鑫地大厦17楼;
3.同意公司税务关系由洛阳变更到唐山;
4.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矿业投资;矿产品技术开发;矿产品销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业务;地基与基础处理。
2011年12月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乙级资质,2015年3月1日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2015年5月7日,为适应平行公司发展需要,对鑫地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矿业投资;矿产品技术开发;矿产品销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业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地基与基础处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钻探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机械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批发零售:钻探器材及零配件。
鑫地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姜玉平担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成员3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监事选举产生。
鑫地公司下设综合部、财务部两个机构,现有职工8人。
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地质灾害治理及技术服务项目。
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甲级资质2个,乙级资质4个,丙级资质1个。
公司总资产1230.03万元,负债642.19万元,所有者权益587.84万元。。
近年来,签订主要合同额情况按行业列示如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合同额为1541.56万元,决算收入为1182.35万元;技术服务总合同额为241.46万元;其它服务收入为154.28万元。钻探工程总合同额为229万元,决算收入为228.44万元。
经过10多年来的努力奋斗,我公司已逐步发展成为一支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能吃苦、善打硬仗的专业地质勘查队伍,具有承担大型地球物理勘查项目工作的能力。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严格遵守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办法,遵守地质勘查工作程序和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遵守地质勘查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遵守国家和行业制定的各项市场竞争和运行的规则,加强地质勘查诚信建设,强化地质勘查行业自律,提高地质勘查单位道德水平,严格履行地勘单位的社会责任,全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技术、质量、信誉、服务”树立品牌,靠“诚信、求实、创新、开拓” 赢得市场,确立了地质勘查单位良好的信誉,促进公司地勘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